春节是一个祥和的节日,却被地方运输部门变成了宰客赚钱的好时机。
回家的路变得如此之难以后只有让父母去自己城市过年,这样自然降低了当地的消费,希望领导们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1.运输部门强行托运旅客行李,收取高额托运费,美其名曰:客货分运,提高安全系数,但是还是装在同一辆行驶的客车上,有什么分别呢!!
2.部分运营车辆站外拉客(陕E80177(大荔到渭南)车号比一定准确),并收取比站上高的车费,并且态度恶劣,而站台管理人员也就一说了之,更有道路上检查超载的交警和司机称兄道弟的呼啸而过。
凡此种种,已经不是一年两年,对于这些行为极大的损伤了在外陕西人的心,至少我就收到很大影响,之前还带了个日本朋友准备去渭南投资,后来我觉得还是不回去为好,如果我们不在这些基础工作下功夫,只会失去更多机会。
您好!感谢您对渭南交通事业的关心,《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要求,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免费10千克,体积不超过0.02立方米。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每位旅客随车托运行包总重量一般不超过40千克,单件不超过30千克,体积不超过0.12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