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渭南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来信反映的欠发工资为交通局下属治超单位2008年职工部分绩效工资。由于2008年底国家实施燃油税改革,2009年的财政转移支付预算中未能包含以前年度绩效工资。因此,陕西省公路局2009年下发了《关于干线公路行业职工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公路发[2009]531号),文件就补发2008年底前治超单位绩效工资要求:“治超单位事业身份人员补发绩效工资所需资金在单位自有资金和省厅补助年度经费中统筹安排,省厅、局不再补助。”
???因2009年省厅补助年度经费下达较少,而治超检测站成立时间短,自有资金十分有限,根本无力解决职工绩效工资缺口。近年来,交通局一直多方筹措资金,截止2012年底,除拖欠2008年部分绩效工资(约20%)外,其余均已足额支付到位。
???对于下欠的部分绩效工资,市交通局将督促各超限检测站在2013年中尽快解决。
???2、来信反映的公路局四马路家属院豪资盖楼一事,此家属楼为局机关职工自费团购的商品房,没有支用单位任何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或豪资的问题。
???特此回复。祝您新春快乐!